作者:作者创造出作品,为之付出辛苦努力。他要受人关注,作品传播得越广越好,所以行使了发表权。他要钱,他签了合同把作品卖给发行商得到了钱,发行商拿他的作品出来卖,他还能分到钱。版权体系是用来保护他的。
商人:他要钱。他投资作者创造作品,他买来作者的版权,他把作品有限制地传播出去,从受众那里收钱,分给作者,自己也大赚;作品传播的越广越好,但不能赔本赚吆喝。其实版权体系核心是保护他的。
受众:他渴求作品,希望多快好省的得到它。多,需要有识的商人;快,需要顺畅的渠道;好,需要优秀的作者;省,最好能够不付账。多和好是需要受众付出代价来培养一个市场;受众更想要快和省,现在最好的渠道就是互联网。
互联网:提供在线交易、下载服务的技术和网站为受众行方便,作为商人和受众的中间人赚取利益。他应该多为商人谋利,还是应该只为客户着想?两边都要有,不然要不惹上官司,要不失去用户。
我想,互联网渠道要经常换位思考,从两个对立的角度。补偿大众传播给商人带来的损失,也能利用自身对受众的影响力从商人那里多要回些东西来。最好三赢,大家都赚。